• 2014年3月18日

    泰国撤销实施紧急状态法 将实施国内安全法

        曼谷3月18日电,泰国看守内阁18日决定,将从19日起撤销曼谷及其周边地区的紧急状态法实施,转而实施管制程度相对较低的国内安全法。国内安全法将实施至4月30日。

        泰国从今年1月22日起开始在曼谷以及周边的暖武里府、北榄府和巴吞他尼府部分地区实施紧急状态法,以应对反政府集会领导人素贴发起的大规模集会示威。原计划该法案实施60天,但2月份泰国民事法院作出警方不得利用该法武力镇压反政府示威者的判决,此后多方认为该法已经没有继续实施的必要。

        此外,看守政府还受到来自商业机构的压力。商业机构控诉该法使泰国旅游业受创,呼吁撤销这一法案。由于集会示威尚未完全平息,且本月底将举行国会上议院选举,4月要举行下议院选举补投,泰国看守内阁决定继续在上述地区实施国内安全法。

        泰国媒体报道说,看守总理英拉当天坐轮椅参加内阁会议。她在上周赴清迈考察时不慎崴伤左脚,需要两个月才能完全康复。

        另据报道,泰国看守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素拉蓬18日表示,他本人及其他6位副总理都已做好准备,一旦英拉遭司法机构裁决被迫辞职,其中一位副总理将承担看守总理的职责。

        素拉蓬做出上述表态是因为泰国反贪污委员会已经就大米收购项目中的渎职案件对英拉发起弹劾指控。此前,反贪委要求英拉在本月14日提供证词和证据为自己澄清,后来又将这一期限延长了15天。(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