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8月13日

    天津爆炸事故已致50人死亡



        天津8月13日电 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爆炸救援现场指挥部”消息,截至13日18时,此次爆炸事故已造成50人死亡;住院治疗701人,其中重症伤员增加到71人。

        在当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滨海新区区长张勇透露,滨海新区已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紧急疏散事故周边三个小区居民至安全区域的10所学校安置点。目前,安置点饮用水等生活用品已发放完毕,已接收3500名群众。爆炸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有最新情况会及时通报。

        伤者医疗救治方面,天津组织安排10家医院、1000余名医护人员全力救治伤员,并抽调200名工作人员做好伤者家属接待安置工作,目前家属基本得到安置。

        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在发布会上透露,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环保局共组织出动监测人员近200人次,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7个,采集空气样品80余个;水和废水监测点位5个,采集水样品12个。13日3时40分,环保部门初步确定事故现场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

        4时,在受事故污染最严重的下风向(新港八号路)应急采样监测数据显示,环氧乙烷浓度范围1-2毫克每立方米,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2-2002》,环氧乙烷在空气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毫克每立方米;5时30分应急监测采样监测数据显示,甲苯浓度为3.7毫克每立方米,超过了《国家大气污染物浓度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4毫克每立方米);三氯甲烷浓度为1.72毫克每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低于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卫生标准(GB16219-1996)规定的车间最高允许浓度20毫克每立方米限值)。

        4时监测到的挥发性污染物VOCs数值为5.7毫克每立方米,超过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 )》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毫克每立方米),但6时VOCs下降为5.02毫克每立方米,8时降至0.1毫克每立方米。此外,截至13时,现场监测环氧乙烷未检出。

        此外,事故发生后至目前,事故点周边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四大街、塘沽营口道、汉北路、河西一经路、滨水东路)6项常规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显影响,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另据记者13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从北京调派的医疗专家已赶赴天津,会同当地全力救治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伤员。截至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累计从北京10家地方医院和部队医院调派10个专业共36名国家级临床和心理专家赴天津指导、协助伤员救治工作,同时就做好国家级医疗专家调派、血液保障、医疗设备和药品准备、伤员转运等工作做出安排。(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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