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10日晚,中纪委发布消息称,天津市代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
据了解,自2014年底担任天津代书记以来,黄兴国创造了超过20个月的“超长代理”纪录。一年前的天津港“8·12”大爆炸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2015年8月19日,黄兴国出席天津港爆炸举行第10场新闻发布会时曾表示,自己对这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2016年2月,事故的调查报告公布,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国国务院据此共处理了5名高官,问责123人,其中天津副市长尹海林在不久前刚刚落马。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爆炸事故影响了黄兴国的仕途,甚至影响了整个天津市领导班子的政治前景。
就在外界猜测打破“代理”纪录的黄兴国能否在六中前后“转正”时,却传来其落马的消息。
黄兴国简历:
黄兴国,男,汉族,1954年10月生,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现任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
1972.11-1973.11 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1973.11-1976.11 共青团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76.11-1982.12 浙江省象山县金星公社党委书记
1982.12-1984.01 浙江省象山县委宣传部部长
1984.01-1985.09 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85.09-1989.07 浙江省象山县委书记
1989.07-1990.09 浙江省台州地委副书记
1990.09-1994.09 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
1994.09-1996.08 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
1996.08-1998.01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1998.01-1998.11 浙江省副省长
1998.11-2003.11 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03.11-2007.06 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7.06-2007.12 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12-2008.01 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01-2014.12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12- 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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