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结婚容易,离婚难。离婚,从来就是一件“劳命伤财”的事,除了在财产分割方面会产生争议,亦面对孩子抚养权的种种问题;外籍配偶更不用说,还会面临逗留准证的一大难题!
根据法律规定,就算在新加坡已正式离婚,但在未经离婚配偶的同意下,其中一方不得擅自把孩子带离新加坡。违规者将被带回新加坡,并以诱拐儿童的罪名下被提控。是的,外籍配偶离婚后带亲生孩子回国也可被控诱拐儿童!
随着新加坡与外籍配偶结婚有上升的趋势,因此新加坡目前恰恰面对这一困扰。而且,这种“摆脱”外籍配偶的事情越来越普遍了。
一般情况下,当新加坡人与外籍配偶正式离婚后,外籍配偶的家属准证(Dependant's Pass)亦同时被撤回。这时,外籍配偶就被迫离开新加坡,又或者卷入一场持久的官司战。甚至,如果他们被迫离开新加坡,也必须硬生地与年幼的孩子异地分隔。
规定还包括,当家属准证被取消后,外籍配偶只能持居留证或旅游签证,在新加坡短期逗留仅仅30至90天。在逗留新加坡期间,不允许逗留者工作。
根据规定,当外籍雇员搬进新加坡,本地雇主可为外籍雇员申办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而这名持就业准证的雇员可为家属申办家属准证,包括外籍配偶和子女申办家属准证,同时这名雇员亦可随时取消申办这类准证。
一名英国籍新加坡永久居民凯瑟琳表示,她为这类的离婚外籍配偶组织一个支援队,协助这些外籍配偶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面临的种种问题。凯瑟琳说,她一共接获11起类似案例。目前,该组织在2014年底只有5、6名成员,目前已有超过250名成员,大大增加了好几倍。
可见,有越来越多人关注这类社会课题。
凯瑟琳指出,有些持有就业准证者为了完好地夺得孩子的抚养权,会取消了外籍配偶的家属准证,让孩子和配偶分开。
“几乎每一天,都有人在脸书上针对这类的准证问题发出询问。而发问者通常以女性居多。凯瑟琳如此表示,她亦认为准证应做出更灵活的调整,让外籍配偶在离婚后仍可继续逗留新加坡工作。
一家移民咨询公司的总经理表示,持有新加坡就业准证雇员可随时取消外籍配偶的家属准证,而且这项要求属立即生效性。就是说,外籍配偶的家属准证没绝对的保障,随时会被“get out”。
让我们来看看一些实例。
据报道,一名来自哈萨克斯坦女子(26岁)的法国籍丈夫,在今年7月申请离婚并搬离住处。在今年月初通过丈夫的律师发给她的通知信得知,她的家属准证已被取消,她最晚在10月5日就必须离开新加坡。因此,这名女子须在短期内离开,只好终止公寓单位的租赁合约。
这名女子原本在水疗中心任接待员,也因家属准证被取消,而失去工作。她希望快2岁的儿子可继续与她同住,并不让丈夫与儿子见面。因此,她冀望可通过公益律师的协助,重新申请家属准证直到正式离婚。
律师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这名法国籍丈夫做的这些举动其实不犯法,他也有权保留自己的孩子。通常,孩子的逗留准证都依据合法父母,其中一方的合法就业状况被保留,不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改变。
新加坡外籍配偶申请离婚率上升了25%。
据报道,在过去2年,新加坡的外籍配偶申请离婚率上升了25%。另外,新加坡有一家律师行收到不少关于外籍人士离婚和分居的询问,这类问题的咨询率在今年上升了20%,同时他们亦面临准证的问题。目前,这家律师行正尝试与申请离婚的双方,或者对方当事人的律师洽谈,以保障外籍配偶在此办理离婚期间的逗留准证问题。
若准证问题实在解决不了,该律师行会尝试为外籍配偶一方要求一个合理的逗留期限。申请离婚的父母,在做任何决定前,务必考虑孩子的处境,以尽可能不破坏孩子的生活为前提。
一名国际家庭法专业律师认为,只要随迁配偶与孩子都没太大的意愿逗留在新加坡,法庭都应准许孩子跟随父亲或母亲搬迁,无论住在国内或国外。
现实是很残酷的,结婚时什么都好,离婚后什么都不行。外籍配偶的准证全由另一方操控的规定,是否该得到调整呢?
无论是什么条例规定,只要孩子的生活不被离婚的父母影响,那就是对孩子最好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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