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3月31日

    美国废除网络隐私保护惹争议



    不久之后,美国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再需要征求用户意见,就能将他们的网络浏览历史共享给市场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

    周二(3月28日),美国国会众议院投票废除奥巴马时代的一条法规,该法规要求服务提供商要先征得用户允许,才能将个人信息共享出去——当中包括定位数据。支持废除这一法规的人表示,这一举动将会促进竞争,但批评者认为,它将对网络隐私带来“寒蝉效应”。

    Verizon、AT&T和Comcas等大型提供商强烈支持者一举动,认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比谷歌或者脸书等公司受到更严格的隐私条例限制。

    有关法案是在去年10月通过,不久之后,特朗普当选总统。法案原定在今年年底生效,本来将会迫使网络服务提供商向用户征求同意,才能分享个人数据,比如“准确的定位、财务信息、健康信息、儿童信息、社会安全号码、网页浏览历史、应用程序使用历史以及通信内容等”。

    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新主席潘吉特表示,废除这一法规将有助于形成公平的网络竞争环境。

    不过,网络权益的倡导者为此感到愤怒。“今天,国会再一次证明,他们更在乎资助他们的大企业的意愿,而不是选民的安全与保障。”维权组织“为未来而战”的运动负责人伊万格里尔说。

    “整个政治光谱中的人们都被激怒了,”她说,“选举日到来的时候,每一位投票夺去我们隐私的议员都会后悔的。”该组织发起了公告行动,公开那些支持废除隐私法规的国会成员。(英国广播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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