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8月18日

    95后妈妈酒后骑车遇车祸致3岁女儿身亡,她起诉同桌酒友索赔26万


    一名“95后”年轻妈妈晚上跟朋友们一起喝酒。在醉酒后仍骑电动车回家,车前还坐着年仅3岁的女儿。结果半路上遭遇车祸,导致3岁的幼女不幸身亡。

    事后,该女子将当天跟自己一起喝酒的几个朋友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这几人赔偿损失。

    近日,江苏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状告同桌共饮人案子。

    女子陆某(化名)今年22岁,是一名单身妈妈。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陆某跟3男一女一起在一家饭店吃饭。期间,陆某喝了不少酒。晚饭结束时,已是凌晨一点多。

    陆某不顾自己喝了酒,依然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而且车上还带着她3岁的女儿。

    在回家途中,陆某没有看清楚路况,骑着电动车一头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大卡车上,母女俩当场倒地受伤。其3岁女儿受伤严重,虽送医院抢救,但最终仍不幸身亡。后经鉴定,陆某事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98.2毫克/毫升,已达到严重醉酒状态。

    在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陆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大卡车司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发后,陆某将大卡车所在单位、大卡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获赔38万余元。

    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完毕后,陆某又将当天跟她一起喝酒的4位朋友作为被告告上法庭,要求4位被告连带赔偿其损失26万余元。

    陆某认为,4名被告作为同桌共饮人员,在她醉酒后没有照顾她并安全护送回家,也没有对她酒后驾车行为进行劝阻,最终导致她的女儿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因此,4名被告对她女儿的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4种情形下酒友需要承担责任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法庭伍执娟法官分析指出,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_____________

    请加入我们的FacebookTwitterG+,或者新浪微博获取最快资讯,我们的微信订阅号是:sgny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