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将于本月6日举行。早前,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曾考虑,为保障国民知情权和公共利益,或允许对宣判过程进行电视直播。不过,韩联社最新消息说,朴槿惠2日下午向法院递交亲笔信,明确表示不希望宣判过程被电视直播。
朴槿惠在信中明确写道,“有人发函征求我是否同意电视直播,对此,我表示不同意。”
韩媒说,虽然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虑,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同意的情况下允许电视直播。但大多数分析认为,鉴于被告态度坚决,法院可能会慎重考虑。
据海外网了解,早前,李在镕和崔顺实的一审判决,均没有进行电视直播。
去年8月25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案一审宣判,法院不允许电视台对宣判实况进行直播,还禁止媒体在法庭内的一切拍摄行为。理由是,进行直播给被告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直播带来的公共利益。
今年2月13日,崔顺实案一审宣判,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意见,同样没有允许电视直播。
据了解,朴槿惠共遭受21项指控。去年4月17日,朴槿惠因“干政门”案被检方提起公诉,受到18项罪名的指控,包括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强迫企业出资、泄露公务机密等。4月6日,法院将对朴槿惠“干政门”案进行一审宣判。检方此前曾建议法院判处朴槿惠30年监禁。
除此之外,今年年初,因卷入国情院受贿案和干涉选举案,检方再向朴槿惠追加3项指控。目前这三项指控的相关审理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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