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1月16日

    中国反垄断执法对内外资一视同仁 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周五表示,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保障被调查企业的合法权益,执法过程和结果是公开、透明的,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公平公正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存在所谓的选择性执法问题。”

    他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谈及网约车公司滴滴收购优步(Uber)是否垄断了市场时称,正在依据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对这个合并案进行调查;另外,今年5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对三星(005930.KS)、海力士(000660.KS)、镁光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开展调查,目前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

    “下一步反垄断局将对案件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定性等方面开展研究论证,依法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吴振国称。

    他指出,从立法看,反垄断法和它的配套法律规则体系平等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不存在针对外国企业的特殊规定和特殊政策;从案件的类型来看,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大多来源于举报和投诉,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是事前申报制度,只要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经营者都需要向执法机构依法申报;从执法实践来看,执法机构的案件中既有内资企业也有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占大多数。

    对于滴滴收购优步该案,他表示,网络约车不管是在中国还是欧美,都是一个新兴的业态,与传统行业有所区别,市场竞争也复杂多变,本案社会关注度比较高。

    “我们正在研究互联网竞争规律和特点,全面分析评估该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利的垄断行为。”

    滴滴于2016年8月宣布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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