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2月14日

    欧盟将20年来首修版权法 资讯平台抓取新闻全文要付费


    在媒体与资讯平台的版权之争愈加激烈之时,欧盟当地时间213日决定修改版权法,大力保护原创内容。
      
    适合数字时代的现代版权法
      
    在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下,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历经3天讨论,在13日达成协议,确定将修改版权法。2018912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之前备受争议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这一版权法案。
      
    根据新法案,谷歌(Google)、脸书(Facebook)等网络资讯平台需在抓取新闻全文时向媒体付费。此外,优兔(Youtube)等内容平台在提供原创内容时,需向创作者支付更高额的费用。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安德鲁斯·安西普在推特上表示,这一协议的达成将让欧盟终于拥有适合数字时代的现代版权法。他说,新版权法将带来实质性好处,保证用户权利,为创造者带来合理的收入,并让平台规则变得清晰。
      
    据媒体称,这一临时性协议还需在5月欧洲议会选举前,经过欧洲理事会和立法机构的正式通过。这是欧盟近20年来首次按计划对该法案的规则进行更新。
      
    两年的努力
      
    欧盟现行版权法规体系创立于2001年。20169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修改版权法以适应互联网时代,引发欧盟内部激烈讨论。
      
    欧洲议会20187月曾否决该草案,主要原因是其中的第11条和第13条存在争议。在原先版本中,第11条要求当资讯平台转载其他网站内容的摘要或提供链接时,需向内容发布者支付费用,因此被简称为链接税;第13条则要求各网络平台审查用户上传的内容,一旦涉及侵权,网站需为用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被简称为上传过滤器
      
    2018912日通过的法案版本,两项条款均较原先略为宽松,其中第11条豁免了仅仅转发标题、摘要或链接的行为,对于多少比例的内容(包括标题、摘要、链接,也包括正文、图片等等)转发需要付费也尚未有明确规定;第13条则豁免网站法律责任,但仍然要求网站研发有效技术,完全隔绝所有侵权内容。
      
    《金融时报》报道,此前,法国和德国围绕小型平台是否必须纳入更新后的版权法监管产生争执,但最终得到和解。法国方面一直主张将年用户不到500万的小型互联网平台排除在新版权法之外,以促进其发展。
      
    舆论喜忧参半
      
    除获得欧盟官方支持外,不少新闻机构也支持新版权法,称新闻报道相关的广告给互联网巨头增加巨额收入,但媒体的日子却并不好过。欧洲杂志媒体协会、欧洲报纸出版商协会、欧洲出版商理事会以及欧洲新闻媒体(News Media Europe)等游说团体对该协议表示欢迎,表示欧盟方面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来保护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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