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南区检方表示,一名立陶宛男子承认参与一宗复杂的电讯欺诈案,从Alphabet旗下谷歌(Google)和Facebook非法取得逾1亿美元。而香港在案件中亦扮演了一个角色。
检方指出,50岁的Evaldas Rimasauskas承认,在2013年至2015年间参与一宗诈骗案,令这两间科技巨头向海外银行转账数以百万计美元。
检方称,Rimasauskas设计骗局,在立陶宛成立一家公司,其与谷歌和Facebook经常有以千万美元计生意往来的一家硬件生产商同名。之后他向这两家科技巨头发出付款要求电邮,引导其把应缴款项滙至他控制的拉脱维亚和赛浦路斯银行户口。
检方表示,在收到款项后,Rimasauskas再把这些钱分为若干份,分别滙至拉脱维亚、赛浦路斯、斯洛伐克、立陶宛、匈牙利和香港的多个银行账户。他还伪造收据、合约和信函,并提交给银行以证明确实有这些交易。
立陶宛当局于2017年3月逮捕Rimasauskas。检方称,他在5个月后被引渡到纽约。法庭文件显示,Rimasauskas同意上缴从这宗欺诈案中获得的约4970万美元。检方称,这案件定于7月24日宣判。
谷歌发言人表示,公司发现有关诈骗行为后向监管机构报告,又称已追回款项,很高兴这事件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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