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喂养是母亲和婴儿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这项权利随着工业化水平提高反而被许多因素限制,母亲工作的压力、母乳代用品的影响、社会环境的限制,让许多母亲在母乳喂养宝宝时非常艰难。
7月15日-18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母乳喂养提升计划”项目团队赴越南进行调研,了解越南国会在立法上取得的两次突破,保障母亲的哺乳权取得的经验。
延长产假至6个月获得立法支持
近年来,越南逐渐成为亚洲的新世界工厂,众多制造业知名企业将代加工地移往越南,在这些产业发展的背后不乏女性劳动者贡献着力量。
而根据越南劳动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越南女性劳动者有2600万,如何保障育龄妇女不会因为工作压力放弃了母乳喂养,越南国会于2012年颁布《劳动法》将女职工可享受的产假延长至6个月。
以立法的形式给女职工以6个月的产假中间有哪些曲折,7月17日,“母乳喂养提升计划”项目团队来到越南首府河内的国会办公地点,找到当时立法工作的多位参与者进行了采访。
“修改法律前面临许多问题,第一是女性劳工比例高的企业,如纺织、皮鞋制造、水海产、电子组装等企业他们是否支持这一政策,第二女性产妇是否愿意延长,第三社保基金是否可以负担,第四是延长到六个月产假是否会影响女性在劳动市场竞争力。”越南立法研究院行政部副主任张国兴表示,带薪产假从4个月延长到6个月,对越南劳动力产生哪些影响,他们进行了充分的社会学考察去回答这些问题。
面对延长产假对当地企业带来的影响,越南的劳动部也进行了调研。“让他们明白不好的影响很小,劳动部专门找欧洲和日本的企业代表开会,企业没有反对这一政策。”越南劳动与社会荣军部法制司司长何廷四说,当时越南劳动市场上,只有20%的女性进入企业成为有正式合同的劳动力,并且有权享受带薪产假;剩下80%的女性通常在农业、渔业或小型家族企业工作,或者是自由职业者、工资日结或个体经营,这种情况下,她们就没有劳动合同,也就无法享受带薪产假。于是政府提出另外政策,单独为这些对象进行补贴。
据张国兴回忆,当时不仅担心雇主本身反对,也担心一些劳动者反对。“我们告诉他们,6个月纯母乳喂养是婴儿的权利,母亲要首先保障。而且休息六个月让你的身体更好,之后回到工作效率也会更好。”
而在社保基金方面,需要有一定的准备。据何廷四介绍,自2013年实行延长产假至6个月后,越南的社保基金支出较之前的4个月增加了近三分之一。而对于那些没有交社保的女性职工,目前越南国会也在讨论,目标是所有母亲都能享受社保,但是目前仅有极少规定。
禁止针对2岁以下婴儿的奶粉广告
婴儿配方奶粉等母乳代用品的销售和推广会对母乳喂养产生负面影响已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今年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提到,母乳代用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通过各种渠道向婴儿母亲及家人宣传推广母乳代用品,显著增加了婴儿母亲们给孩子添加奶粉的可能性,使其在6个月内给婴儿添加奶粉的可能性提高了30.8%,纯母乳喂养率降低了11.2%。
在越南为消除母乳代用品广告对母乳喂养产生的负面影响,越南国会在2012年新修订的《广告法》中全面禁止针对24个月以下婴幼儿的母乳代用品、6个月以内婴儿食品以及用于人工喂养的奶瓶和奶嘴的广告。
而在越南制定《广告法》的背后,是另一场奶粉企业与母乳喂养支持者的“战争”。
据当时参与广告法制定的越南卫生部法制司专家丁氏秋水女士回忆,在2012年广告法制定前,企业希望广告法只针对12个月以下母乳代替品严禁广告,但是世界卫生组织给的标准是24个月,同时奶粉企业希望取消在奶粉上标注没有任何乳制品能够代替母乳这一条。
在这个过程中有多位越南国会代表起到了重要作用。“杨中国和丁春草代表给国会领导写了关于母亲哺乳权公开信,当时国会领导开会,认为建议符合国际标准,也符合越南所签国际协定。”张国兴回忆说,在最后的会上表决时,越南国会副主席表示要进行表决,为了越南幼儿要禁止24个月以下奶粉广告,为了奶粉企业就仅仅禁止12个月以下奶粉广告,结果90%以上代表选择24个月以下通过了《广告法》草案,禁止24个月以下母乳替代品广告。
“出台这样的法律后,也有两次被威胁要修改。越南在各种会议上被许多组织质疑违反了自由贸易相关协定,并威胁要打官司。我们向世界贸易组织说明,打了电话并提供了具体数据,据我所了解至今没有发生过官司。”丁氏秋水表示。
2015年,越南政府发布第85号令,鼓励企业通过建立哺乳室等措施支持婴儿母亲们在产假结束恢复工作后继续坚持母乳喂养。
“可以说在创建母乳喂养环境上国会取得了成功。”张国兴表示。(信报)
_____________
请加入我们的Facebook、Twitter和G+,或者新浪微博获取最快资讯,我们的微信订阅号是:sgny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