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5月6日

    不妨借鉴新加坡“大国资”改革

    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大厦

    [中华工商时报文章]新加坡在文化方面与中国基本相通,按照新加坡模式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不会因为文化差异而出现较大漏洞。而从近年来新加坡淡马锡所管理的企业到中国来投资的情况来看,许多管理方面的举措与方法,与中国的国有企业也有不少相似之处。稍加衔接,就能够得以顺利实现。

      如果能够按照“大国资”的要求,该下放的权力全部下放,该转移的职能全部转移,该承担的责任全部承担。那么,一个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大国资”格局将真正形成

      在国资委成立10周年之际,有关“大国资”的概念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而相关媒体也于近日报道称,“10年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入国资委监管”。如果这样,有关方面一直力推的“大国资、一盘棋”格局将真正形成。

      面对媒体的猜想和分析,相关专家则认为,“大国资”是一个方向,但是,目前的条件并不成熟。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分阶段进行改革,在初期成立四大国资委,除了现存的以工业企业国有资产为主的国务院国资委外,还需要建立针对金融国有资产、土地和矿产等资源性国有资产,以及行政事业及文化遗产的三个国资委。

      如此,仅国资委一个部门,就分设成了四个。显然,这与大部制改革的目标是不相符的,也是不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因为,就像当年将税务分拆成两个系统一样,不仅大大提高了运行成本,一度时期,两个税务系统的征收成本占全部税收的比重甚至超过了10%,而且形成了许多工作上的摩擦,给纳税人增加了许多麻烦。

      成立四个国资委,虽然在工作方面不会像两个税务局一样产生很多摩擦,但是,运行成本会大大增加。一旦实行“大国资”,人员安排也是一大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大国资”的问题,实际上已经进入了一个怪圈,亦即谈到“大国资”,就离不开“机构”两个字,误将机构当做“大国资”改革的终点。殊不知,一个国资委也好,四个国资委也罢,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与机构如何设置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过度围绕国资监管机构谈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到头来,大权独揽的国资委,根本不可能真正行使好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搞不好,会因为管理出现真空,使监管工作变成一种摆设,不仅起不到监管作用,反而出现更大的问题。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实行一个国资委体制下的“大国资”格局,在企业经营者的安排和聘用方面,能否真正按照市场化进行,也是一个问题。特别是事关国计民生行业经营者的任免,能够全部交给市场吗?

      笔者的观点是,如果真的想建立“大国资”格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参照新加坡的管理模式,撤销国资委,成立多个类似于淡马锡这样的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经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并对国家这个大股东负责。相关的政策制定、检查监督、绩效考核办法制定与执行,则统一划归财政部,由财政部下设的不同部门进行扎口管理。除各大控股公司的最高层由中央直接任命之外,其他层级的经营者,全部通过市场招聘,并由控股公司负责聘用,实行市场化管理。如此一来,就不存在什么国资委一、国资委二的问题,也不需要那么多行政管理人员。

    也许有人会说,由于中国与新加坡相比,无论是体制还是企业数量,都有很大的不同。特别在管理体制方面,新加坡的法制化程度明显高于中国。如果中国也推行新加坡模式,会不会因为体制方面的差异,而达不到改革的目的呢?

      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既然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施“大国资”格局,就必须加快法制化建设步伐,从人员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执行等,都完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执行、依法办事,而不是人治。特别是控股公司高管任免、投资决策、企业兼并等,都必须一切以市场为原则、资本为纽带,由制度说了算,由程序说了算,而不是哪个人说了算。如由政府任命到国资控股公司最高层担任管理重任的人,原则上就不能是行政官员,特别是提拔无望的行政官员。即便要安排行政官员到控股公司工作,也必须是懂经济、懂管理的,而不是对经济和管理一窍不通,只会玩权的。不然,控股公司就会变成变相的行政机关,很难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至于企业数量上的差异,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无论是企业数量多还是数量少,只要制定的制度是一样的、履行的程序是一样的、执行的游戏规则是一样的,就不可能出现问题。除非这些制度、规定、程序、游戏规则被人为控制与干扰。

      更重要的,新加坡在文化方面与中国基本相通,按照新加坡模式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不会因为文化差异而出现较大漏洞。而从近年来新加坡淡马锡所管理的企业到中国来投资的情况来看,许多管理方面的举措与方法,与中国的国有企业也有不少相似之处。稍加衔接,就能够得以顺利实现。

      当然,这也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从上到下形成共识。特别是各政府职能部门,如何按照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要求,打破各自为政的格局,不再为了自身利益,抓住既得权力、既得利益不放,是一个比较难以突破的地方。如果能够按照“大国资”的要求,该下放的权力全部下放,该转移的职能全部转移,该承担的责任全部承担。那么,一个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大国资”格局将真正形成。

      总之,只有按照这样的思路去改革,去冲破行政权力篱笆,“大国资”才不会成为权力的争夺高地,企业也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