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0月9日

    中国法院决定受理薄熙来的上诉

    北京讯,山东省高级法院已决定受理薄熙来上诉案。

    山东省高级法院文告称,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高院递交上诉状。

    文告说,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高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山东济南中级法院在9月22日以贪污罪、受贿罪以及滥用职权罪判处薄熙来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