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1月20日

    北京:化解地方债风险 将有五项举措

        北京11月20日电,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20日表示,散布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同部分的系列改革举措将会组合发力,这些措施落实下去,将会缓解或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

        杨伟民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发中外媒体高度关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从即日起邀请中央部门有关负责人举行系列吹风会,深入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决定》的有关内容。

        关于中国地方债风险问题,杨伟民说,化解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举措之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提到的“完善地方税体系”举措。“这既是完善税制的一个目标任务,也有利于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他指出,如果地方有了自己的主体税,解决区域性公共服务、完成本地区负责的事权就有了基本的资金保障。

        举措之二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部分提到的“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当前地方政府更多通过“卖地”融资、贷款,要增加融资渠道,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必须在完善和修订相关财税法的基础上,通过公开透明方式把过去的隐性债务变成显性债务。

        举措之三是“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这意味着要成立新的金融机构,这一金融机构将主要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一定程度会缓解城市建设资金压力。

        举措之四是“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这需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当前很多领域必须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方式让其他资本进入。地方政府债务较多,一个原因就是政府承担的事情太多、负担太重,让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进入,等于给政府减压。

        举措之五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分提到的“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目前这一举措正在推进中,也会减轻地方政府债务压力。

        在20日的首场吹风会上,杨伟民将《决定》形象地称为“全面改革六十条”,并指出这份2万多字的《决定》释放的改革力度空前,16个部分中有15部分是改革的领域,60条中55条是重大改革任务,“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

        一个多小时的吹风会上,杨伟民围绕《决定》中的改革新提法,就地方政府债务、农村土地流转、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人的城镇化、延长退休年龄等社会关注的改革热点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