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2月26日

    新加坡政策微调:向现有客户发送推销简讯 可豁免法令

    新传媒新闻报道,新加坡从1月2日起,企业可以向现有客户或会员,发送营销简讯或传真,无需先向谢绝来电登记处查询客户是否在登记名单内,但须为客户或会员提供"选择退出"的服务。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是在收集企业和公众的反馈后,推出有关豁免令。有公众表示,虽然已经向谢绝来电登记处登记资料,不过,仍希望继续收到如个人的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发送的营销简讯。

    不过,有关豁免令不包括营销电话,因此,有意通过电话进行营销的企业,仍需先向谢绝来电登记处查询。

    另一方面,当局推出"谢绝来电咨询指导原则",协助企业和消费者更清楚了解谢绝来电登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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