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月29日

    (新春见闻)村民变股民:失地农民的新出路

        合肥1月29日电,安徽省宣城市花园村农民鲁大庆在2013年领到了两个“特别的”红本——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民证》和《股权证书》。两个红本都只有巴掌大,却足以让这位50岁的农民重燃对生活的希望。

        作为安徽省“股改第一村”,花园村在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道路上走在了全省前面。世世代代种田的农民变成了股民,这是传统农业大国艰难迈向工业大国中的新现象。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各地的城市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宣城市也不例外。鲁大庆所在的花园村位于市郊,在城市版图的扩张中首当其冲,他和村民们手中的土地逐渐让位于高楼大厦。

        鲁大庆家里曾经有两亩地,他“半工半农”,在当地一家乡镇企业工作,同时和妻子种植蔬菜,在市里售卖,日子还过得去。向记者回忆起那时的生活,鲁大庆眼神中充满怀念,似乎那是他生命中最好的一段时光。

        但城镇化的进程蚕食着这个家庭的土地。2002年,鲁大庆手里的土地已经不足一亩。那一年,工厂倒闭,父亲去世,他感到生活走到了最低谷。

        他开始打零工。工作机会少,他脏活累活也接,比如挖土方,每天收入只有20元左右。

        “如果田还在,我就不慌,田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啊!”他说。

        2009年,花园村经历大面积拆迁,至此,鲁大庆已经完全失去土地。

        与此同时,留存在村集体账面的土地征用和厂房拆迁补偿款,达到1000多万元,对花园村这样的小村庄而言,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当时这些钱怎么用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花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开富说,“农村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继续放在银行‘睡大觉’,村里修桥修路慰问老人就取出来用,最后‘坐吃山空’。”

        为了让“沉睡”的资产发挥作用,让村集体经济得到可持续发展,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早在2009年,花园村提出了成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构想,把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让村民变成股民,让资产变成股权。

        经过四年的筹划和多次前往浙江等地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考察取经,2013年5月28日,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是安徽省首家。

        2013年11月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当天,安徽省发布文件,提出构建农村集体新型经营实体,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选择有条件的村以经确权评估的集体资产资源和整村推进的土地收益等作为资本金的主要来源,成立经济实体(公司),经营农村集体资产。

        在花园村,一系列项目投资已经启动。一幢19层高的经济发展用房项目大楼即将封顶,已有多家国内知名连锁酒店表达意向进驻,预计整个项目年收益可达800万元。此外,还有一家老年公寓即将投入使用,一个村办服装厂也将开始运营。

        李开富说,这些村集体经济经营项目将给花园村的失地农民带来很多就业机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安徽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调研员马燕表示,花园村的股份制改造是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一次大胆创新,未来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做到政企分开,财务独立核算,让资产产生更多的红利,实现让农民得实惠的最终目标。

        据李开富介绍,预计3到5年花园村将能实现首次分红,之后将会年年分红。

        鲁大庆一家三口都是花园村合作社的股民。谈及不久的将来即可兑现的这三份分红,他说:“感觉生活又有了盼头,到时候日子就该更好了。”(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