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0月24日

    妄议中央?引发中国舆论激辩



    东方日报:“妄议中央”成为罪名 中纪委从此权力无边

    中共中央发布长达一万八千多字的新版《纪律处分条例》,将旧条例十种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同时,在中共十八大后新发现的问题,诸如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皆列入其中。

    新版条例是王岐山主政中纪委以来进行制度反腐的一大举措。据说,此前王岐山曾谘询党内各个层级的意见,最终成稿。然而,条例推出后,评价好坏参半,有人称这是从严治党的样本;亦有人说条例存在模煳空间,导致中纪委权限过多,难以落实。

    以“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为例,表面上是为了确保中央政令统一,改变过去“政令不出中南海”的歪风,但由于缺乏具体内容和明确界限,充满灰色地带,导致难以处理。比如甚么叫妄议?妄议是否非议?这顶帽子可以随便扣上。只要你议论党的大政方针,领导又看你不顺眼,就可以给你扣上这顶帽子,开除你的党籍。

    全党上下 沦一言堂

    另一方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要开除党籍,那么妄议小政方针是否也要开除党籍?大政方针与小政方针如何区别?难道说是中办发的文件是大政方针,省市的政策是小政方针?在周永康主政中央政法委期间,他出台很多伤天害理的维稳政策,都是代表中央名义颁布的大政方针,难道对这些残民以逞的谬政也不能“妄议”?

    新条例还专门规定,“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即可开除党籍,意味着改革开放变成绝对真理,党员绝不可以质疑。显然,当局设立这个条款是为了打击左派,但问题是,改革开放真的就不能质疑?事实上,过去三十多年来,环境恶化、资源透支、贫富分化、人心坏死、道德沦丧、裸官氾滥等问题,都是改革开放政策执行不当所致,对这些恶政不仅要敢于“妄议”,还要坚决反对。可惜,新条例却祭起开除党籍的大刀,如此一来,谁还敢说真话?全党上下岂非沦为一言堂?

    最关键的是,中央从来没有清晰界定改革是甚么,单位领导的一举一动都可以说成是改革决策。从此以后,各级官员大可打着改革开放的名义肆无忌惮地弄权,谁敢反对他,谁就是反对改革开放,谁就可能被开除党籍。邓小平当年说,改革开放就是一个探索过程,要允许试错,对了坚持,错了要改。现在看来,改革开放只能是永远正确,绝对正确,实在荒谬至极。

    新条例颁布后,最大的赢家是中纪委,今后能够以执行党规家法的名义大大扩充权力,一个无远弗届的“新东厂”就此横空出世。(东方日报)

    环球时报:何必用成心曲解“妄议”来搅浑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后,互联网上出现对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一些冷嘲热讽。其中有一些是人们对这项规定在执行中有可能被不正确使用、导致影响党内民主的善意担心。但还有一些是故意曲解“妄议”的含义,是因为对当下整顿党纪的政治指向不满,成心把“妄议”这个词挑出来说事,搅浑水。

    《条例》使用“妄议”这个词,有着清楚的政治含义。它不是反对党内民主,也不是反对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从这条规定得出《条例》要让全体党员甚至全社会都“闭嘴”的结论,完全没有正常的逻辑可以支撑。它只能是立场先行的结果。

    党的大政方针是指中央经过正式程序和必要环节确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凝聚了党的集体智慧。在它们形成的过程中,中央会向党内广泛征求意见。一旦决定最终形成,党员就有坚决执行的义务。党的这一纪律是党保持行动力的基础。如果党员可以任意公开反对党的正式决定,这个党就将成一盘散沙,整个国家将深受内耗的折磨,无以成大事。

    这项纪律并不意味着党员不可以对已经形成的决定提出意见,但提意见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和场合。党内有表达不同意见的多重渠道,比如通过党内民主生活会批评、建言,实名越级写信反映情况,都是正当的。这样的渠道既保证集思广益,也有利于维护全党和全社会的团结,保持国家的凝聚力。

    《条例》在“妄议”前面做出渠道的限制,特指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它们都是公开渠道。一名党员、特别是有领导干部或公众人物身份的党员在这些场合公开反对党的大政方针,其政治破坏力是不言而喻的。

    《条例》针对的是党内人士,并不涉及党外舆论活跃人士,当然更不会对普通党外人士形成限制,所有党外人士只需受到法律的管理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实事求是说,互联网上的舆论多元已经成为时代不可移除的一个要素。然而党纪要严于法律,这是十八大后党建的一个鲜明方向,长时间以来,民众对党纪采取高于法律的标准是欢迎的。

    前一段时间,社会上经常公开与党的大政方针唱反调的人中,有一些是党员。他们的表现导致了广泛的困惑,以及大量的不满。这样的“自由”在西方政党里也是荒诞不经的,对它们进行治理和约束是任何政党维护内部纪律和秩序都会下决心行动的。

    “合则留,不合则去”,这是自古以来的处事道理。少数视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高于一切”的党员,恐怕应离开这个组织,寻取党外人士的更大自由度。

    互联网舆论场的一些圈子里流行“为反对而反对”,专事表达对时政的不满,编段子,瞎起哄,搞嘲讽,把消极负面的情绪不断撒向社会。党员是不应加入那些圈子的,如果党的组织受到上述歪风邪气的侵蚀,那么党还哪里有领导全社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攻坚克难的力气和意志?

    当然,任何好的政策和规定都有流于形式,或者被官僚主义者在执行中搞歪的风险,互联网上出现的一些呛声应同时引起这样的警惕。会不会有个别领导干部出现不准确的执行,甚至利用新的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压制不同意见、搞打击报复呢?大概会有的。互联网时代如果那样的个别例子被搬到网上,传递给社会的印象就未必是个别人的错误了。因此坚决确保新《条例》的正确贯彻使用,恐为接下来党建的关键环节之一。

    好的决定是充满希望的开始,好的执行是通往胜利的保障。当问题一目了然的时候,敢于正视并解决它们,则是一个昂扬向上的时代必须有的态度。(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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