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网站9月20日刊发题为《中国“河长”如何整治受污染河道》的文章称,在中国内地,由河长来主管某条或某段河道减少了逃避责任的可能性。
文章称,根据水利部的统计,截至上月底,中国共有大约20万名河长。去年底最高领导层决定为全国每条河道指定一个具体的管理人员,据估计各地还将任命数以百万计的河长。
今年中国各地实施的类似方案正在五个试点计划的基础上扩大。
文章称,在中国,环境问题日益紧迫,政府官员正设法兼顾污染控制和经济增长。环绕太湖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率先通过建立河长制整治河道。该地区包含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政府监测数据显示,自从实行了河长制,它的水质已经有所改善。
文章称,第一位河长是位于太湖北岸的无锡市10年前任命的,负责整治蓝藻。随后,全省在2012年推广河长制,邻省浙江也在2013年开始设立河长,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检查和回应公众申诉。
绿色和平组织东亚分部的污染防治项目主任邓婷婷表示:“一个令人鼓舞的迹象是,在最先推出河长制的江苏,过去六年里水质大有改善。”
文章称,河长都是上至省长下至村委会主任的领导,各自主管某条或某段河道。河道越重要,主管官员的级别越高。
他们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张贴在河边的公告板上,通常旁边有对河道本身的介绍。
比如,东苕溪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饮用水源。余杭区45岁居民胡国强(音)表示,实行河长制以后,东苕溪的水质大有改善。他表示,居民拨打河长的电话抱怨有污染物的时候通常都会有回应。
文章称,在政府实行河长制以前,长江三角洲地区很多部门的职责包含了整治河道污染,包括水资源部门和环保部门。专家认为,多部门管理容易出现推诿责任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讲,河长制减少了逃避责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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