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0月19日

    中国地方创新机制强化金融监管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0月16日刊文称,中国地方政府正在将金融工作办公室升级为强有力的监管机构。

    文章称,虽然这项正在进行的变革并非旨在创建新机构,但它是建立新金融监管体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个新体系将更加注重管控和风险防范,而非发展和放松管制。

    文章援引内地媒体报道称,在中国北部省份河北和山东,这两个省份已经授权过去专注于政策协调的地方金融办扮演“金融监管局”角色,有权发放执照、检查网站和开罚单。处在中国跨境资本流动前沿的南部城市深圳上周决定采取同样的举措。

    据称,包括湖北在内的中国其他地区预计也会效仿,这将成为一种全国性趋势。

    香港大学亚洲环球研究所所长陈志武在接受《南华早报》采访时说:“此次调整发生的背景是,中国最近加强了金融监管,建立了一个更高级别的监管协调机构。”

    陈志武说,机构调整“将有助于加强监管协调”。

    文章称,这些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用于覆盖中国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地方分支机构未能覆盖的漏洞。因为不规范的融资交易往往处在传统监管部门的管理范围之外,并且可能很容易引发社会动荡,中国7月份召开了一次全国性会议,敦促官员们对这个问题保持警惕。

    文章称,在国家一级,中国设立一个新机构来协调监管工作,即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金融工作办公室最早在21世纪初由地方政府设立,以发挥咨询和协调作用。第一个地方金融办于2002年在上海成立,主要任务是起草金融规划,“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_____________

    请加入我们的FacebookTwitterG+,或者新浪微博获取最快资讯,我们的微信订阅号是:sgny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