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报业辛迪加网站4月24日刊登美国耶鲁大学杰克逊全球事务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斯蒂芬·罗奇题为《美国对中国的指控证据不足》的文章称,从表面上看,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在3月22日公布的所谓“301调查”报告中对中国的指控证据很充分。在这份长达182页的文件中,美国贸易代表对中国的控诉看上去既紧迫又有说服力。这份报告很快就成为特朗普政府对中国采取关税和其他惩罚性贸易措施的依据。在可能爆发的贸易战中,它成为一项有力的武器。但不要上当。该报告在几个关键之处存在错误。
文章称,首先,它指责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称美国企业在华经营必须先向中方移交专利技术和操作系统。报告称,合资企业(即中外公司合作开拓新业务的一种模式)对外资方提出转让要求。自1990年以来,全世界共成立了11万家合资企业和战略合作联盟,目前,中国境内的合资企业数量超过8000家。
文章称,重要的是,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愿意服从这种依法协商的安排。这不仅是为了在中国迅速增长的国内市场站稳脚跟,也是在中国这个低成本的离岸平台提高经营效率的一种方式。
文章举例,摩根士丹利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在1995年合作成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CICC),作者罗奇当时参与了这一经历。文章称,把美国企业描述成无辜的受害者,显然与这一经历不符。
罗奇在文章中称,当时,他们在与合作方一同创立中国首家投资银行时,的确曾分享美方的经营模式、专利产品和销售体系。但与美国贸易代表的指控不同,他们不是被迫这样做的,他们有自己的商业目标,希望在中国成立一家世界级的金融服务公司。到2010年美方出售股权时,CICC已经非常接近这些目标了——同时,摩根士丹利的股东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文章指出,“301调查”报告的第二个问题是,它把中国对海外投资的关注(即中国的“走出去”战略)描述成由国家主导的、旨在吞并美国的新兴企业并获得其专利技术的计划。事实上,报告用了大量篇幅去控诉中国通过这类并购窃取外国技术的行为,并将这种做法与合资企业内部技术转让和所谓的不公正审查,都定性为对美国最宝贵资产的“巧取豪夺”。
文章称,报告还指责中国通过不公平的工业政策,凭借国家提供的高额补贴,从美国这样的自由开放市场体制内,非法获得竞争优势。然而,即使发达国家也依赖工业政策去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竞争目标。
文章举例称,日本在20世纪70到80年代被称为理性规划发展的国家,这支撑了日本的快速发展。日本通商产业省用国家补贴和关税保护本国的朝阳产业。这种做法与德国令人印象深刻的德国经济奇迹类似,通过强有力的支持帮助德国中小企业发展。
文章指出,美国艾森豪威尔总统在1961年将强大的军工联合体作为国家补贴、税收资助的创新的关键。与美国航空航天局相关的创新,比如互联网、GPS、半导体领域的突破、核能、药品研发等,都是美国工业政策重要而非常直观的展现。美国通过联邦国防预算简单地实施相关政策——今年的支出为7000亿美元。
文章指出,美国贸易代表强调创新对国家未来的决定作用,这是完全正确的。但仅指责中国一个国家靠工业政策去实现这一目标,却非常虚伪。
文章称,总之,看似权威的“301调查”报告,是一份带有偏见的政治文件,它进一步煽动了美国国内的反华情绪。美国贸易代表的控诉,体现了一种令人尴尬的替罪羊心态,美国已经变成了一个牢骚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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