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官方发文公布范冰冰涉“阴阳合同”案情始末。消失近四个月后,范冰冰终获解禁。而作为举报人的崔永元,依据相关法律应受到税务部门奖励。
根据官方通报,范冰冰涉及的“阴阳合同”案,偷逃税高达730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56美元)。而涉税的重头则是其旗下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因此,范冰冰被罚需缴8.8亿元才能免除牢狱之灾。 综合媒体10月7日报道称,自2018年6月初,崔永元连发多篇微博,爆料范冰冰涉嫌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并附相关合同复印件。
据了解,之所以崔永元在其微博最先爆料范冰冰涉及“阴阳合同”,是因为范冰冰此前在微博公开声明自己是武月(《手机2》里的角色),因此崔永元以为范冰冰在对自己挑衅。 而整个事件起因正是因为冯小刚新电影《手机2》开拍,崔永元把当年因为《手机》跟冯小刚和刘震云结下的恩怨重新摆上桌面。
此前崔永元曾表示,这次爆料只是因为私人恩怨。 崔永元在其微博接连爆料后,引起社会舆论与相关部门的关注,引发了强烈社会反响。
依据中国税务总局颁发的《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应当给予奖励。
其中,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奖金;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奖金。
从范冰冰涉税案情看,崔永元可以获得2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多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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