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2月11日

    中国央行就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管控关联交易


    两位消息人士周一透露,中国央行牵头制定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日前小范围召集相关机构征求意见,拟要求管控关联交易并明确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

    一位了解情况的消息人士表示,在央行起草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中,如果一家公司持有多个金融牌照,将被视为金融控股公司并纳入监管,但具体有多少个金融牌照才算,目前还没有最终定论。

    另一位消息人士则谈到,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非金融资产不得超过总资产的20%。对于非金融资产超过该限额的公司,必须单独设立新公司。

    尽管此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一些金融控股公司野蛮生长将金融机构作为提款机,由此导致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不过机构对20%的比例设置反应比较强烈,这将极大增加一些金融控股公司的合规成本等,最终是否会有调整不清楚。他称。
    路透已就上述消息联络中国央行,但暂未获得其评论。

    央行副行长朱鹤新此前表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重点是严把市场准入关,明晰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资金来源真实性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监管,管控关联交易,完善防火墙制度。

    目前,中国已发展形成了两大类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点的机构:第一类是由金融机构通过投资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形成综合化金融集团;第二类是由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金融机构,也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金融稳定局局长周学东此前表示,央行正通过对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控集团、蚂蚁金服、苏宁云商集团等五家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模拟监管试点,累积相关经验,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监管办法力争明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根据地方央行官员的一份今年两会提案,截至2016年末,有近70家中央企业拥有各类金融子公司共150多家,有28家民营企业持有五家以上金融机构的股权。

    央行日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指出,在分业监管体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存在监管盲点,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还在加速积累和显现,迫切需要明确监管主体,出台监管规则,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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