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昨日公开的司法部门文件,没有提及华为创办人任正非,但却以不点名的方式首次指任正非曾在接受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问话,并作出三项“虚假陈述”(falsely stated),否认公司和伊朗有生意来往。
由纽约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发出的起诉书提及,华为自2007年六月多次误导美国政府以及多家银行机构,企图隐瞒有关华为与伊朗有生意来往。起诉书指,FBI曾在2007年七月向华为创办人问话。不过,起诉书并没有点名任正非,仅称其为idividual-1(一号人物),但表示纽约大陪审团已获知其身分。
起诉书称,任正非在被FBI问话时,称愿意提供更多华为资料,却多次作出“虚假陈述”,包括声称华为没有从事违反美国出口法令的活动,以及华为遵照美国出口法令营运。另外,任正非又表示,华为没有直接联系伊朗公司,但就相信,华为可能曾向埃及等第三方出售设备,最后这些设备有可能被转售到伊朗。
_____________
请加入我们的Facebook、Twitter和G+,或者新浪微博获取最快资讯,我们的微信订阅号是:sgny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