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2月1日

    引进长期资金 中国拟放宽外资投资范围


    中国持续开放金融领域,中国证监会昨天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两制度合二为一,并放宽其准入条件、准许其扩大投资范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为了实施资本市场更进一步对外开放,引进更多境外长期资金,对QFIIRQFII两项制度的管理办法有几个修正重点。

    一是合并两项制度。将QFIIRQFII两项制度合一,整合有关配套监管规定,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定。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申请一次资格,尚未获得RQFII额度的国家和地区的机构,仍以外币募集资金投资。

    二是放宽准入条件。取消数量型指标要求,保留机构类别和合规性条件。同时,简化申请文件并缩短审批时限。

    三是扩大投资范围。除原有品种外,QFIIRQFII还可投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债券回购、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和期权等。此外,允许参与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

    四是优化托管人管理。明确QFII托管人资格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后的衔接要求,不再限制QFII聘用托管人的数量。

    五是加强持续监管。完善帐户管理,健全监测分析机制,增加提供相关跨境交易资讯的要求,加大违规惩处力度。

    中国在2002年引进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以便引进外资透过专门帐户,在批准的额度内投资中国资本市场。RQFII则是在2011年开始实施。

    2018年底,共有309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获准额度1011亿美元;233家境外机构获得RQFII资格,获准额度人民币6467亿元。

    在经济成长放缓及美中贸易战等背景下,中国持续推动金融领域对外开放,20186月并取消QFII相关资金汇出比例限制及本金锁定期要求,今年114日又将QFII总额度由1500亿美元增加至30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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