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4月3日

    中国力推社会信用体系 媒体直言弊病多


    中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已有约20个城市订立评分指标,和使用公共服务的优惠与惩罚挂钩。财新网报导指出,许多评分和个人信用没有关系,而且容易造假、寻租,产生许多弊病。

    苏州“桂花分”、杭州“钱江分”、厦门“白鹭分”、福州“茉莉分”等,这些都是地方政府对市民信用评价的体系,报导指出,全中国已有约20个城市推出这样的信用分数制度,和入学政策、图书馆服务、租房优惠、搭乘大众运输工具等挂钩。

    然而,有别于当前国际上将征信讯息主要应用在金融活动和商务往来,中国地方政府收集的个人讯息和应用领域远超过此范畴。

    今年3月,杭州地铁规定,逃票3次会纳入个人信用资讯档案;去年10月,北京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除了有高额罚款,还会把处罚讯息纳入个人与工作单位的信用资讯档案。

    报导引述专家意见认为,把交通违规纳入个人信用评分,是对当事人二次处罚,既没有法律依据,和信用也没有关系。反过来说,因不想在个人信用里留下纪录,当事人交通违规而行贿警方“销单”的可能性更大。

    想提高信用分数,可以多从事公益活动,像是捐血、当志工等。但一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人士表示,这些都可以造假,和个人信用也没有关系。

    最争议的是,率先推出个人信用评分系统的江苏徐州市雎宁县,把围堵党政机关、企业、陈情闹事等纪录纳入个人信用扣分事项,作为管理手段。

    法律界人士并质疑,即使一个人在某领域被罚,譬如多生一胎但没有缴足罚款,但因此限制此人在其他领域的基本权利,作法有失公平。

    此外,滥用社会信用体系,也可能使真正的监管问题被忽略。

    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汪路曾撰文指出,大力倡导社会信用体系的负面作用之一,是给一些行业监管者不作为、推卸责任的借口,他直言,“指望社会信用体系或征信体系可以包治社会百病,这不仅天真,不切实际,而且有害”。(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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