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3月25日

    澳承认难防外国人非法购买二手房



          悉尼3月25日电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日前承认,监管部门识别并起诉外国人非法购买二手住宅的能力“非常有限”,类似购买行为“难以避免”。

        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援引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主席布赖恩·威尔逊的话报道,澳大利亚需建立全国性地产交易登记体系,追踪外国人购买二手房的行为。

        根据澳大利亚当前法律,一名外国投资者如果拥有可在澳居留12个月以上的签证,则获准在澳购置1套二手住宅,但必须在离开澳大利亚后的3个月内出售此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不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澳大利亚房地产中介、律师或亲友的“帮助”下,违法购置二手住宅,且在离境后也不出售。

        威尔逊说,澳大利亚现有大约1100万套居民住宅,每年交易大约60万套,“其中一些房产违法交易难以避免,而我们发现案件并提起诉讼的能力非常有限”。

        威尔逊说,提高监管能力的办法是实施房产交易登记制,但落实这一措施需要得到州一级地方政府的支持。

        按照澳大利亚的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澳大利亚只能购买新房。为了进一步提高外国投资者购买澳大利亚住房的门槛,自今年3月下旬开始,澳大利亚要求外国投资者购买澳大利亚住房时,需要根据购房款,缴纳不低于5000澳元的申请费。

        以悉尼为代表的澳大利亚主要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近年来表现热络,悉尼房地产市场的中间价格已经连续两年涨幅达到两位数。(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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