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5月11日

    北京:南海航行自由,军舰不得“横行自由”


    中国外交部指,南海航行自由,不等于军舰“横行自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船舶可以无害通过他国领海,但未明确赋予军舰这一权利。

    中国这一表述,似乎显示,北京将限制美国军舰在南海的所谓“航行自由”。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1日说,小国同大国一样,都希望确保符合国际法的商业航行自由,但没有哪个国家会像美方一样主张违反国际法的军舰横行自由。

    在外交部记者会上,有记者问,美国国务院官员拉塞尔10日称,航行自由行动对小国很重要。如果世界最强大的海军都无法在国际法允许的海域航行,小国军舰将会怎样?如美军舰都无法行使国际法赋予的权利,渔船和货轮又怎能避免被大国阻拦?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陆慷说,美国官员开始重视国际法了,这很好。“我们希望美方尽快批准并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样就会使自己再谈国际法时听起来比较有说服力。”

    他说,美国官员也开始关心小国的感受了,这也很好。美方官员说“航行自由对小国很重要”,但似乎又忘了区分商业航行自由和军舰的横行自由了。小国同大国一样,当然都希望确保符合国际法的商业航行自由,而这个自由在南海地区到目前为止从没问题。但没有哪个国家会像美方一样主张违反国际法的军舰的横行自由。

    他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船舶可以无害通过他国领海,但未明确赋予军舰这一权利。美国拒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抢在公约签订前推出了所谓的航行自由计划,从一开始就遭到了许多国家,特别是中小国家的反对。希望美方官员在谈小国感受时,首先尊重这一基本事实。

    “我还希望,下次美方官员再谈航行自由时,记者朋友们先请他/她澄清一下指的到底是商业航行还是军事航行。”陆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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