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是新加坡的支柱产业之一,但最近一段时间,新加坡零售业持续低迷,最繁华商业区乌节路的不少商场也是空空荡荡的,店铺空置率一直维持在高位。
那新加坡零售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今天的《商业时代》就有评论文章指出,新加坡的零售业受到网络购物平台,特别是跨境网购的冲击。
跨境网购除了冲击新加坡零售业,间接打击就业,还不用缴税。截至近年3月31日结束的财政年度中,新加坡消费税(GST)为103亿新元,仅比上一年度小幅增加了1亿新元。跨境网购造成的影响可见一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德勤新加坡分部的两位税务专家,Richard Mackender和Danny Koh提出建议,对跨境电子商务开征消费税。
新加坡的消费税率自2007年以来一直维持在7%。考虑到低迷的全球经济形势,如果要想增加税收,提高税率显然不是好办法,而应当扩大征税范围。
目前,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仅限于新加坡国内的商品和服务供应商。新加坡人从国外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基本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也很少缴纳进口关税。
新加坡税法规定,进口价值400新元以下的商品,免征消费税。而如果从新加坡供应商那里购买同样的商品,消费者就需要支付消费税,价格会高一些。所以,很多消费者会选择跨境网购,能省一点是一点,但这样也造成了税收流失,同时打击了就业。
随着数码技术的快速发展,各国都面临类似的问题。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就呼吁,各国应统一行动,对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目前,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已经这么做了。
对于像新加坡这样智能手机和网上支付普及率都很高的国家来说,这笔税收数额可能不小。
保守估计,假设新加坡平均每人每年跨境网购100新元,如果按照7%的消费税率征税,税款就高达3900万新元。同时,这也会让新加坡国内的零售业者更有竞争力,刺激就业。
2016年预算案出台前,就有传言说新加坡要对跨境电子商务开征消费税,废除400新元的免征额。但最后还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新加坡政府似乎对此顾虑重重。
首先,该怎么收税。对于新加坡税务局(IRAS)来说,最省事的办法莫过于要求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新加坡消费税号,并按章纳税。这就需要IRAS定下起征点和注册章程,以及“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纳税的措施。
其次,该对哪些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由于企业在支付采购费用时,可以用消费税抵税,所以可以考虑对B2B(企业对企业)的跨境电子商务行为免征消费税。
最后,成本问题。如果对跨境电子商务开征消费税,取得的收益能否在扣除税务局为此额外支付的成本后,还有剩余。
如果新加坡政府最后决定对跨境电商开刀,估计消费者就要为此承受电商平台涨价了,那跨境网购还会有竞争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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