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14日

    4新加坡男子性侵2台湾女子



    4名新加坡籍男子到台湾旅游,遭控把2名台湾年轻女子带回背包客套房性侵,被法官裁定收押禁见。背包客套房附近的住户透露,事发当天有看到一名女子”蹲在摩托车旁边哭”。而新加坡对性侵判非常重,嫌犯也得遭“鞭刑”。

    年约20多岁的4名新加坡男子,在台北市大同区一间背包客套房租屋,9日在网络认识两名被害女子,约她们到夜店,11日晚间带两人回租屋处,涉嫌性侵。被害人隔天醒来察觉有异,夺门而出,在亲友的陪同下报案。

    背包客套房附近住户接受《东森新闻》访问说,“吵吵闹闹很大声这样叫,因为快(凌晨)12点了”;另名住户说,“早上就有一个女的蹲在摩托车旁边哭,她低着头拿着手机出来按,然后就有一个男的出来好像在安慰她。”



    4名新加坡男子案发后收拾行李,12日下午要搭机回国,当天在台北市捷运西门站附近被警方逮捕,遭拘提到士林地检署,面对记者询问低头不发一语;4男向警察供称,双方是你情我愿,没有性侵。但检方认为整起案件疑点重重,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案发地点附近居民表示,这间背包客套房出入相当复杂,“美国人、新加坡人都有啊”;记者问,“都会来固定住多久”?居民说,“都差不多1、2天而已,背包客哪有住久的。”

    而新加坡对性侵的刑责非常重,一名18岁男子性侵未遂,被判刑8年及12下鞭刑;一名39岁男子性侵按摩女郎,遭判刑11年、24下鞭刑。(东森)


    _____________

    请加入我们的FacebookTwitterG+,或者新浪微博获取最快资讯,我们的微信订阅号是:sgny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