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2月10日

    申请复核新加坡白礁岛主权 马来西亚3份“关键性证据”内容公布


    国际法院今日公布马来西亚提交复核白礁岛主权2008年判决的申请内容。

    海牙国际法院于2008年裁决白礁岛主权属新加坡,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Tan Sri Mohamed Apandi Ali)于上周表示,从英国最近解密的文件,发现3份与白礁岛主权有关的“关键性证据”,并已于2日向海牙国际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修订判决。

    在2008年的裁决中,柔佛州的代理秘书在致新加坡殖民地秘书的一封信函中写道:“柔佛政府对白礁岛不具主权声索(the Johor government does not claim ownership of Pedra Branca)”。而这是2008年裁决的一个关键考量。

    马来西亚表示,新找到的文件显示,在上述信函之后的关键性年间,“新加坡的高层官员并没有认为新加坡已从柔佛方面索取了白礁岛的主权”。

    马来西亚提交给国际法庭的3份文件包括:

    (1)新加坡总督于1958年,致英国殖民地国务卿的内部通信

    信中建议,在距离白礁岛1英里的地方建立国际公海走廊。

    马来西亚认为,这表明总督“没有将白礁岛视为新加坡领土的一部分”。马来西亚解释道:“如果总督将白礁岛视为新加坡的一部分,那么他便不需要提议在距离该岛屿如此近的地方,建立一条国际通道。”

    (2)英国海军军官于1958年提交的事件报告

    文件中提到,英国海军无法协助一艘位于白礁岛附近、被印度尼西亚炮舰跟踪的马来西亚船只,因为“它仍在柔佛领水内”。

    马来西亚指出,这表明英国承认白礁岛附近的水域属于柔佛州,并且“没有将白礁岛周围的水域视为属于新加坡”。

    (3)世纪60年代的海军行动注释地图

    这是一份1962年的地图,但图上的手写注释是1966年之后所写。

    据马来西亚所说,图上的注释表明,新加坡的领海“没有延伸到白礁岛附近”。

    马:新证据或可改变裁决

    就此,马来西亚指出:“新发现的材料表明,新加坡认为白礁岛并不在新加坡领土之内的看法,是从1960年代前半叶这个关键时期……一直持续到1966年2月。”

    据亚洲新闻台网报道,马来西亚表示:“本申请不是对2008年裁决的上诉。相反的,它提请法院注意,马来西亚最近才发现的是,即使在1953年的信函、以及在新加坡成为自治殖民地之后,新加坡政府的最高层都没有认为它对白礁岛拥有主权。”

    “在对2008年裁决书、及其附带意见的仔细阅读之后,马来西亚认为,法庭在掌握这一新证据后,将会对白礁岛的主权问题得出不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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