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3月21日

    85后夫妻一时冲动闹离婚,法院首发“离婚冷静通知书”


    3月17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披露,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该院3月8日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

    “冷静期”,指的是夫妻离婚时,法官暂停诉讼程序,安排心理咨询师、家事调查员等社会力量介入,促使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纠纷,推动婚姻矛盾的化解。

    拟定通知书耗时一天,限夫妻冷静3个月

    据悉,这也是四川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相关人士介绍说,因为是四川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没有可以参照的文书,通知书的格式和措辞,他经过一天时间仔细推敲才最终形成。“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言辞十分恳切,特别提到双方的小孩,希望这一点能挽回双方的婚姻。”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了这对夫妻3个月“离婚冷静期”,并提出了基本要求:“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冷静期限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至于为何要发出这样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法院表示,经调查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后来打了一次架,女方离家出走了。”女方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安岳县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都坚持自己的个性,离婚可能出于一时冲动。”主审法官李洪婷这样说道。

    今年3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女方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李洪婷说,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离婚冷静期”被多地推广试行,河南上海四川已启动试点

    这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是安岳县法院的创新之举,并且也有一定的法律支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有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的相关要求。”

    “根据高院精神,我们新设了家事少年审判庭,这也是审判精细化的要求,2017年1月正式运行。”蒋新儒说,该法庭主审家庭纠纷和少年刑事案件,均不公开审理。

    据介绍,2016年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河南在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在一些基层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尝试实行3至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此外,上海市部分基层法院,也启动了该项制度试点。

    “目前,我们省也启动试点,多个基层法院成为试点。”蒋新儒说。

    其实“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是可以挽回很多一时冲动离婚的,不知大家怎么看?








    _____________

    请加入我们的FacebookTwitterG+,或者新浪微博获取最快资讯,我们的微信订阅号是:sgny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