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违法1次停用1周,一年内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的停用半年。据深圳特区报消息,7月1日起,深圳交警联合在深共享单车发布的“停用令”正式开始生效,在深非机动车违法的,根据违法次数不同而停用不同的时长,最高可停用半年。
据悉,深圳交警通过与在深各共享企业充分沟通协商,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中“停用令”明确规定,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一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一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记者了解到,“停用令”从6月1日开始,已经过渡了一个月。过渡期内,企业对相关用户仅作警告提醒,全市共享单车企业共发出1.5万余宗停用提醒。
“停用令”从7月1日起开始正式生效。也就是说,7月1日起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非机动车违法,将会在一定工作日内共享给共享单车企业,共享单车企业在收到数据后则须严格按照规定,在一定工作日内落实相关停用措施。
深圳交警会定期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接受市民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的举报,对未按声明规定执行停用措施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向社会曝光,并抄报政府相关部门。
深圳交警数据显示,1月1日至今,深圳共发生涉及共享单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5起,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分别占全市涉及自行车事故数的20.83%、29.63和16.67%。
记者获悉,从今年初到5月底,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3898宗。而在5月22日至28日深圳交警开展的交通文明秩序“十大整治”第一周中共查获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共计12300宗,其中涉共享单车的5960宗,占48.46%。
ofo、摩拜、小鸣等共享单车平台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将配合深圳交警,通过数据共享,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也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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