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0月7日

    新加坡4男大生性侵2台女虽判缓刑暂时回不了国


    4名20多岁的新加坡男子去年底邀约2台女喝酒,却趁2女喝醉后性侵,1男在侦查时即以1万5000元交保,另3男羁押禁见,法院辩论终结后也以6至7万元具保获释,4人目前仍限制出境。

    由于4人已与2女达成和解,赔偿金全数交付完毕,士林地方法院今依趁机性交判刑4人1年8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均获缓刑,仍可上诉。

    因4人是外籍人士,判决确定后,检方可依法将他们驱逐出境。

    4名新加坡男子趁2女喝醉後性侵,被判有罪均獲緩刑。前排右為王琨駿、前排左陳俊穎、二排右劉偉城。(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4名新加坡男子趁2女喝醉后性侵,被判有罪均获缓刑。

    前排右为王琨骏、前排左陈俊颖、二排右刘伟城。

    士林地院指出,刘玮城自2016年8月起在北部某大学当交换学生,王琨骏、陈俊颖、林炜轩则于同年12月7日来台,与刘相约自助旅行,预计12日离境。

    刘10日时在夜店认识台女小芳(化名),为欢送王、陈、林回国,11日透过LINE邀约小芳到租屋处饮酒聊天,小芳与女友人小文(化名)讨论后,决定在小文陪同下赴约。

    6人当晚在租屋处1楼客厅一同玩掷骰子等游戏,约定输家喝啤酒惩罚,凌晨时分小芳、小文已不胜酒力,醉倒在客厅沙发上,4男将2女分别带往1楼、2楼房间休息后,刘、王、陈各自进入小芳房间性侵她,林则另外性侵小文。

    检察官起诉原认为,刘、王、陈「共同」性侵小芳,但因3人皆称性侵小芳时无其他人在场,且刘得知王也性侵了小芳,曾向他人表达不悦,因无证据指出3人有商量犯案,认定他们为独立犯案。

    由于刘、王二度进房间性侵小芳,合议庭认为犯行较重,刘又是主约者,因此判刑1年11月最重,王则是1年10月,2人缓刑5年,另判陈1年9月,林则因小文未提告,判1年8个月最轻,2人缓刑4年,4人缓刑期间均付保护管束。

    合议庭认为,4人并无前科,且已与2女达成和解,2女也具状表示不再追究,另考量4男原为大学在学学生,限制出境处分使他们确定无法继续学业,其中3人又在异乡遭押8个月,已是十分严厉的教训,因此予以缓刑。(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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