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媒体称,中国公布了扩大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职权的新规定,并详细说明了根据反间谍法需要严厉对待的行为。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2月7日报道,这部法律于2014年11月起施行,是中国为了预防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而实施的一系列新法律的第一部,涵盖从网络到恐怖主义等各个领域。根据这部法律,国家安全机关在执行反间谍任务时拥有广泛权力,包括可以调查任何涉嫌间谍行为的个人或组织,冻结或没收任何与间谍行为有关的财物。
国务院6日公布的细则详细列出了如何实施该法。境外个人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入境。对涉嫌间谍行为的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出境。对违反反间谍法的境外个人,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并决定其不得入境的期限。
根据细则,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对发现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嫌疑人员,可以检查其随带物品。
根据细则,需严厉对待的行为定义也扩大了,其中包括一些不在标准间谍定义(即通过间谍活动获取外国情报)中的行为,例如利用宗教或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报道称,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文字或者信息的境内外组织、个人要受到惩罚,与危害国家安全人士建立联系也会受到惩罚。
另据德国之声电台网站12月6日报道,6日,中国国务院公布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细则除了对境外组织、代理人、敌对组织、间谍器材等内容作出定义外,还认定“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行为也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路透社报道认为,五年来中国引入了一连串有关国家安全的立法,从领土内外防御各种威胁。中国的反间谍法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了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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