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称,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OSU)3月30日宣布,台湾抗癌药物专家、台湾“中研院”生物化学所前所长陈庆士,经OSU调查认定8篇论文造假,他已辞去OSU癌症治疗研究中心讲座教授、药学院医药化学教授等职。
证据确凿
据台湾《中国时报》4月1日报道,台湾“中研院”学术咨询总会执秘孙以瀚坦言,该案是台湾“中研院”有史以来最严重一次学术伦理争议。
OSU指出,调查结果已呈美国联邦当局,若联邦学术伦理审查当局认定论文造假,将发布联邦调查结果并祭出制裁措施。OSU发布75页报告指出,该校调查委员会认定,陈庆士2006年至2014年间发表8篇论文中,共14项“偏离公认的图像处理与图表生成方式,且蓄意伪造数据”。委员会建议报告作者与共同作者及期刊合作“立即撤回”8篇造假论文。
报道称,调查结果也促使OSU暂停陈庆士研发抗癌复合物相关研究。此前,校方在2017年6月中止陈庆士研发的抗癌药物临床试验。
陈庆士于2001年加入OSU癌症研究工作,年薪逾20万美元。在美研究期间,陈庆士共曾获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挹注逾800万美元研究经费,且刊出近200篇研究论文。而据调查,其中590万美元用于涉论文造假相关研究。此外,已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等6机构和组织曾引用或出版陈庆士的研究论文。
OSU表示,陈庆士的案例“证据确凿有力”且研究者明白承认造假。
处分严厉
另据台湾《中国时报》4月1日报道,其实陈庆士任教的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在2017年2月15日便已成立调查委员会,源由于2016年初一个匿名检举,称该校的医药化学暨生药学教授陈庆士论文造假,随着校方调查愈多,发现潜在的问题就愈多,最后调查小组做出若干建议,包括医药化学系立刻停止聘雇、要求陈庆士撤回8篇期刊论文、要求陈庆士对有问题的论文提出更正等。这也是目前台湾学者遭到的最严厉国际处分。
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在某些情况下,陈庆士的实验室研究员没有根据州法与联邦法规定撰写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日实验,只有每周进度报告。
根据调查,陈庆士经常将数据问题归咎于博士后研究员或实验室其他工作人员,但调查结果证明,其中14篇研究出现造假与篡改的不当行为,陈庆士须负完全责任,至于和他合作的共同作者则未发现有任何蓄意、知情、鲁莽作为等不当之举。
报道称,由于造假的证据确凿,OSU的3人调查小组最后做出3项建议:一,立刻停止聘雇陈庆士;二,陈庆士立即联系论文的共同作者与期刊公司,撤回2006年至2014年间发表的这8篇数据造假论文;三,立即联系论文的共同作者与期刊公司,对2004-2014年发表的3篇论文提出更正。
OSU暂时停止陈庆士之前主导的新药临床试验,以免危及病患健康。报告指出,陈庆士的一些不当行为可能会让应用他研究的各种临床试验受到影响,并影响癌症患者。他篡改用于人体的化合物数据,是“极要不得的危险行为”。
自毁形象
此外据台湾联合新闻网4月1日报道,台湾“中研院”生化所前所长陈庆士惊爆8篇学术论文造假,遭美大学要求“立即撤稿”,丑闻登上国际知名的《科学》期刊。台湾“中研院”院士、台湾教育事务主管部门前负责人曾志朗感慨,此事接在台大生化所教授郭明良团队论文造假案之后,“对台湾形象雪上加霜”;他也质疑‘中研院’、科学技术事务主管部门与教育事务主管部门,“从上次的教训(指台大案)中学到了什么?”
曾志朗说,从报告中可知道,造假案爆发后,俄亥俄州立大学第一时间封锁实验室、查扣计算机等证物,相关药厂也一并检验调查。报告出炉后于网站上公告并要求当事人“立即撤稿”,校方也要求追回研究经费。对比喧腾一时的台大论文案,“台湾做了哪些?”
报道称,俄亥俄州立大学公布调查报告后要求“立即撤稿”,但台大郭明良案官方调查报告一年前出炉,11篇造假论文迄今只有两篇撤稿。宜兰大学生化系教授、《科学月刊》前总编辑蔡孟利形容台湾这种调查方式如同“黑心产品被踢爆了,产品还能继续贩卖”。
曾志朗说,两案对比,发现台湾论文造假等学术伦理问题“不够专业”,既缺乏调查权,也没有撤稿的惩处机制,对涉案学者缺乏“警告”效果。曾志朗认为,经过这两次论文丑闻,台湾须重建起“台湾学者是可信任的研究者”形象,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套完整专业的学术伦理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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