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称,美国总统特朗普说,他正准备推出一项行政令,该行政令将废除美国长期以来实施的宪法对出生公民权的保障。这是特朗普在国会中期选举几天前作出的吸引眼球的最新举动。他誓言打击移民,寻求以此调动支持者的情绪。
意图打击移民拉抬选情
据美国《纽约时报》网站10月30日报道,特朗普在接受阿克西奥斯新闻网站采访时说:“我们是世界上唯一这样的国家,即有人到我们这里生了孩子,这个孩子就成为一名美国公民,享受所有福利。这很荒谬,这很荒谬。这种情况必须停止。”
报道指出,特朗普的说法有误。实际上,根据美国移民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至少有30多个国家准许出生公民权,包括加拿大、墨西哥和西半球许多国家。
报道称,要实现他自己提出的想法,特朗普必须设法绕开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入籍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以及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特朗普表示,虽然他最初认为自己需要一项宪法修正案或需要让国会采取措施才能实现这一改变,但白宫律师办公室向他提出了其他建议。
特朗普说:“现在他们说,我只要出台一项行政令就能将其付诸实施。”对于要求澄清总统律师给特朗普提供的法律依据的请求,白宫没有立即回应。
另据法新社10月30日报道,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赋予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美国公民身份。
报道称,1866年,在北方和支持奴隶制的南方血腥内战结束后,该法案在国会得到通过,并在两年后获得美国四分之三的州批准。
报道指出,第十四修正案推翻了美国最高法院在1857年斯科特诉桑福德案中判定非洲裔美国人不能成为美国公民的臭名昭著的判决。
该修正案称:“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入籍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以及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历史学家玛莎·琼斯说,白宫可能精心炮制论据,试图绕开第十四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不适用于不受美国管辖的人,例如外国外交官和原住民。
琼斯说:“总统提议对第十四修正案中排除不受美国管辖的人享有出生公民权的部分进行解释。”
她说:“照我看,他认为根据这一例外,未经授权移民所生的孩子不享有出生公民权。”
报道称,副总统彭斯30日似乎也表达了这一观点。彭斯说:“我们都珍视第十四修正案的表述,但美国最高法院从未裁定第十四修正案中‘受其管辖的人’的表述是否适用于非法进入美国的人。”
特朗普的盟友、共和党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说,他计划“按照拟议中的行政命令”在国会提出法案。
格雷厄姆在推特上说:“终于有总统愿意处理出生公民权这种荒谬的政策。”
他说:“这项政策吸引了非法移民,脱离了发达国家的主流,必须取消。”
争议话题引发政治风暴
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10月31日报道,特朗普提议发布一项行政令以终止在美国出生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权利。该计划可能会遇到重大法律障碍,即便它有助于在中期选举前动员总统的基本盘选民。
报道认为,特朗普的表态有望点燃总统支持者的热情,而白宫需要这些人踊跃投票,以保留共和党对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控制。
另据法新社10月30日报道,美国民权联盟谴责特朗普的言论违反宪法,是11月中期选举前的政治策略。
美国民权联盟在推特上说:“这是公然违宪的企图,目的是在中期选举前煽动反移民仇恨的火焰。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对公民身份的保障是明确的。(特朗普)你不能用行政令来废除宪法。”
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2014年美国约有27.5万名婴儿是非法移民父母所生——约占当年美国400万出生人口的7%。
被指违反宪法恐难得逞
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10月31日报道,使用行政命令终止出生公民权很可能会引发一场宪法斗争,而美国最高法院将成为这项行政命令——及其与第十四修正案关系——的最终裁定者。这一修正案的初衷是保障昔日的非洲裔美国奴隶的权利。
另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网站10月30日报道,美国宪法修正案通过前通常需要旷日持久的程序:国会参众两院超过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或是由三分之二的州会议(称作宪法第五条会议)的要求,而后才能提呈各州,并经过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批准。因此在如此繁琐的前提条件下,美国建国以来,至今仅有27条宪法修正案得到通过。
报道指出,在美国宪法规定三权分立的情况下,特朗普希望通过总统最高行政权签署的行政命令,来废除宪法修正案无疑是在挑战国会,是违宪之举。
另据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10月30日报道,总统特朗普计划推出一项行政令,以结束众所周知的出生公民权,这一行动将绕过国会,并打破许多法律学者认为此举需要修宪的信条。
报道称,但很多宪法学者驳斥了这一观点,称总统没有以行政令叫停出生公民权的法律权限。
报道称,白宫没有进一步解释特朗普关于他仅凭自己就能采取上述举动的说法,也未提供关于特朗普所提行政令的覆盖范围和出台时间的进一步细节。
此外,美国石英财经网10月31日刊登文章称,根据全球公民权观察项目跟踪研究的国籍法,出生公民权是一种特权,但美国不是在本国出生就给予公民权的“唯一国家”。在可以获得2016年国籍法信息的170多个国家中,有约40个国家给予在该国出生的人公民身份,外交人员的子女除外。这是美洲国家的普遍做法: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和巴西等国都遵循这种做法。取消出生公民权将使美国与邻国疏远。
文章称,如今,大多数国家不实施出生公民权,而是实施血缘公民权,即父母将自己的公民身份传给子女。
文章还称,出生公民权常常被解释为衡量对移民开放程度的一个关键手段。针对不同时期的社会和政治环境,各国将有关公民身份的国籍法作为辩论的核心,并随后对国籍法进行修改。
文章还指出,英国曾给予出生公民权。但面对越来越多的国际人口来到该国,英国政府1981年出台的国籍法取消了绝对的出生公民权。如今在英国出生的孩子只有在他们的父母至少有一方是英国公民或居民的条件下才能获得公民身份。德国在2000年放宽了政策,用居留权取代了父母的公民身份要求,父母有一方有德国居留许可或在德国居住满8年,其子女可以获得德国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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