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16日,来自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消息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1月底审议个别人事任免。不过,按照通常惯例,任免名单并不提前对外公开,未知此次任免是否会涉及最近中国政坛的一些波动。
消息称,当天,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委员长会议。这次会议决定,在1月29日至30日召开更高级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中国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代行职权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常每双数月的下旬召开一次。当然,有时会因为具体需要安排由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召开或者委托副委员长召开,也有可能出现在单数月份。
其实,1月底召开人大常委会议也有前例,比如2018年1月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除确定当年全国人大会议3月份的会期外,还特别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这就是2018年3月份那份宪法修正案的来历。
此外也有可能因为重要突发事项而安排的特别会议,比如2016年9月13日,为查处辽宁贿选案而临时召集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是次会议表决通过废除45名辽宁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并成立辽宁省人大新的会议筹备组。
而预计2019年1月底为期两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究竟会有什么动作呢?栗战书在是次委员长会议中没有披露,只是透露,第八次常委会的主题包括两大内容,其一是审议一份外商投资法草案,而另一项则是审议有关任免案。
除外商投资法草案已经公布征求意见信息外,人事任免会涉及哪些人员最值得关注。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代行职权的人大常委会拥有相当广泛的立法权、法律案、宪法和法律解释权,监督权和质询案,调查权,以及最为重要的个别人事任命权和任免案。
具体来说,其职责包括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共计22项职责。
2018年8月底的第五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则宣布了对新任最高法副院长罗东川等人的任免决定。
2019年1月底的这次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会否对近期地方两会期间所形成的人事更迭做出安排,会否讨论刚刚落马的原北京市副市长陈刚等落马人员的人大代表资格。当然,正如上文所看到,在陕西矿权案案卷丢失案揭发、最高法陷入舆论风暴眼的背景下,继续洗牌最高法人事的局面是否会继续出现,更是值得关注。
根据统计,在目前中国最高法的16名领导人中,6名为2018年下半年新任,分别为最高法党组成员高憬宏,最高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最高法副院长罗东川,中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海泉,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其下新任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人数更多。 (多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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