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为了节省资源和跟随时代变化,正在考虑重新定义与危险毒品相关的字眼,包括考虑是否合法化传统毒品如大麻,供医疗用途。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透露,内阁已讨论要重新探讨危险毒品的定义,他会与内政部以及卫生部着手去探讨。
“40年来,只要你拥有特定分量的大麻就要入狱。可是大麻可供作药用。
我认为政府是时候检讨危险毒品的定义,以让一些‘毒品’供医疗用途。
目前,在东南亚国家如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印尼,使用大麻是犯法,买卖大麻最重可判死刑。”
可减少囚犯 降低监狱费用
刘伟强指出,目前国内监狱有6万5222名囚犯,有56%或3万6000个案关系到毒品。只要重新定义危险毒品,如果我们可以在6万5222囚犯中,减少2万人,可以每天节省80万令吉,降低监狱费用。
他说,政府有必要重新定义与危险毒品相关的字眼,因为现在很多年轻人是吸“化学物品”进监牢,如冰毒和安非他命,而非传统毒品如大麻和海洛因等。
刘伟强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表示,现有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谈到的是如海洛因、大麻、吗啡等,都是60、70、80及90年代的毒品。但根据他在监狱的调查,绝大部份的吸毒者是滥用新毒品如冰毒和安非他命,而不再是海洛因或大麻。
现代吸毒者多滥用新毒品
“如果你去监狱问他们(吸毒者)是不是因为吸了大麻或海洛因而进来,他们会对你说‘哦,不是、不是,这些都是旧的毒品,我们不用了,我们用的都是这些新的冰毒或安非他命。’”
他说,一些国家已将大麻、吗啡充作医药的用途,所以政府可重新定义对危险毒品的诠释。
他解释,毒品是国家的敌人,政府要治疗吸毒的人,而吸毒者可分为两种,一是服用者(user)和二是滥用毒品者。
“服用者是贯性吸毒者,但他们不会随随便便去闹事。而滥用毒品者只是偶尔吸毒,通常是在面对压力或发生一些状况而心里不开心,就在那一刻滥用毒品。这些人通常会失去理智,然后做出违法的事情。”
刘伟强表示,大麻是由树叶制成,海洛因则是从罂粟花提炼而成,两者都是植物。
他披露,市场出现新兴的软性毒品,一个人只要拥有逾5克,就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第9、第12、第38及39(b),最后会被判监禁或死刑,因此,若政府重新定义危险毒品,一些年轻人就无需因为贩毒而在狱中度过余生。
泰去年合法化药用大麻
去年杪,邻国泰国成为首个在东南亚地区合法化医用大麻的国家。
稍早时,本地有名的大麻医生莫哈末洛曼因使用医用大麻替人治疗疾病遭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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