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针对新加坡报纸报道说,新谣歌曲被禁23年,新加坡媒体发展局说,该局从来没有禁止这首歌曲在电台和电视播放。
据新加坡一家晚报类中文报纸日前报道说,歌曲中有几句方言,故“被禁播23年”。报道也以“解禁”来形容目前电台播放这首歌曲。
报道未说明哪个机构作出的“解禁”的决定。
不过,新加坡一位博客向新加坡媒体发展局询问后,却出现了不同的说法。
博客“ming's blog”(http://blog.omy.sg/ming)刊登了媒体发展局的回复指出,这首歌中的方言数量不是很多,因此符合媒体发展局的内容指引。
媒发局说:“为了向广播业者作出澄清,媒体发展局已经通知广播业者,这首歌可以播放。”
当问及这首是不是被查禁过,媒发局说:“我们不能证实这首歌曲是否曾被禁播,即使有这样的决定,也是在媒体发展局成立之前。”
根据新加坡媒体发展局的网站,媒发局是在2003年1月1日成立的。媒发局是在合并了新加坡广播剧,电影出版版部和新加坡电影委员会后成立的。
《麻雀衔竹枝》这首歌曲最近出现在一部新上映的电影中,与此同时,报章上出现了歌曲被禁23年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