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3月1日

    天津儿童坠楼谁之责?律师:家长对第二个坠亡孩子或担刑责


    2月27日晚,天津大悦城两个儿童坠楼身亡的惨剧让人深感痛心,两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世界。

    当地警方通报,事发时两名幼童均由孩子的父亲抱着,靠近中间玻璃围栏天井处,孩子没抱住。一个孩子坠落后,家长想要去拉孩子,结果失手导致另一个孩子也掉了下去。

    造成两名儿童先后不幸坠楼这样的惨剧,到底是谁的责任?网友对此也是议论纷纷,争议焦点在责任归属方面,家长和商场是否有责任?

    一部分网友认为:此刻,再去批评这个父亲没有任何意义,他的内心比任何人都痛苦!

    而多数网友认为,虽然很同情失去孩子的父母,但是不是说别人伤害孩子了父母就有权利索赔,父母失手就可以不追究责任?孩子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但是作为父亲,一人抱俩孩子,靠近护栏还探出护栏往下看,这样的危险举动直接将孩子带入险境。家长作为监护人,对两个孩子的死亡,负有一定的刑事责任。

    据澎湃新闻报道,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认为,家长是否有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目前来看,家长对第二个坠亡的孩子要负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比较大,“家长确实没有尽到安全照顾的义务。

    而商场涉事护栏高度大约1.3米,高于国家相关标准。这也就意味着商场对此是没有责任的。

    但商场也应该吸取悲剧的教训,如何行使安全保障的义务,把它做得更好。”有网友就建议,带中庭设计的公共场合,是否可以在中庭位置拉上安全防护网,提前防范这类安全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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