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人范冰冰去年面临逃漏税风暴祸不单行,小她19岁的弟弟范丞丞被传成是其私生子。对此,范丞丞提告胜诉,法院判发布传言的网民需公开道歉并赔偿人民币6万元。
陆媒澎湃新闻网报导,范丞丞向法院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案件在去年9月25日已作出一审判决,北京法院审判资讯网在12月31日公布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网民王钿飞以网名「文艺-高冷先生」在去年发布多条微博,指范丞丞是范冰冰与洪姓男子的私生子,原告认为,这是对范丞丞的人格侮辱和公然诽谤。
范丞丞在法庭上提交的证据是一份经过公证的户口本,其中载明户主为范涛,范冰冰和户主关系是长女,范丞丞与户主关系是儿子。
王钿飞已于昨天在微博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害。
根据公开资料,范冰冰1981年9月出生,今年37岁;范丞丞2000年6月出生,今年18岁,去年才透过中国的选秀节目「偶像练习生」广为观众认识并正式出道。
由于上述两人差距19岁,加上范冰冰在中国走红后传言不断,有关她的身世和发迹史也成为民众茶余饭后的话题。
报导说,这不是范丞丞第一次被传为范冰冰的私生子。早在2016年,就有网民在微博发出多篇文章,指范丞丞是范冰冰和洪姓男子的私生子,当时范冰冰也曾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去年5月北京海淀法院判决范冰冰胜诉,获赔精神损失费5万及维权合理费用1.25万,被告则在微博首页置顶致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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